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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災害造成損失可以申請稅捐減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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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颱風頻頻來襲,苦了打拼的民眾們,不僅上下班困難,還可能有財產的損失。稅務局提醒大家,如果你的財產因為自然災害而受損,可以在時限內申報減免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以及娛樂稅等,減少災後負擔。

 

稅捐減免內容

一、房屋稅:

1.房屋受損嚴重,毀損面積達到整棟面積的一半以上,可以申請免除房屋稅。

2.損害面積占整棟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但不足一半,房屋稅可以減半。

3.房屋被洪水淹沒,且有居住證明,可以按實際淹水的每30天停徵1個月的房屋稅(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)

*需要在災害發生後的30天內向財稅局提出申請。

 

二、地價稅:如果土地因山崩、地陷、流失、沙壓等環境因素無法使用,可以免徵地價稅。

*需要在災害發生後的30天內向相關稅局提出申請。

 

三、使用牌照稅(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)

1.如果車輛在災害中受損,需要修復,但未能立即向監理機關報停,可以根據修復期間減免或退還使用牌照稅。

*需要提交相關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和修車廠的維修記錄。(註明入、出廠日期)

2.如果車輛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,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手續,這樣可以根據監理機關通報的資料退還相應的使用牌照稅。(財稅局主動辦理退稅)

*申請期限為災害發生後的1個月內。

 

四、娛樂稅:若是經營娛樂業務,由於災害無法營業,可根據停業天數的比例申請減免娛樂稅。

*需要在災害發生後的1個月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,稅務局會實地勘查並根據結果核減相應的娛樂稅。

 

※重要提醒:如果財產因災害受損,不要忘記先拍照存證並保存相關證明文件,然後在期限內向相關稅務機關申請減免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