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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事辭典 荒地稅 Uncultivated land ta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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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卡:「爸的地放在那邊都沒有用,你看看又收到荒地稅的稅單了!」

阿漢:「唉呦,他想自己用但又年紀大了沒有力氣打理……」

卡卡:「我們跟爸商量一下找人處理啦~」

 

簡述:

農業用地被閒置不使用,主管機關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使用或找人經營,但如果超過期限仍沒有處理,所加收的稅金。

 

內容:

1、 「荒地」指的是那些被劃分為農業或其他直接生產用途的土地,但實際上並未按照法律規定使用。荒地稅屬於懲罰性租稅,主要用來處罰那些經過限期仍未進行使用的荒地。目的是促使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遵守土地使用規定,並有效利用閒置的土地。

2、 若農業用地閒置不使用,政府會通知土地所有者限期使用或委託他人經營。如果逾期仍未按要求處理,將會根據應納的田賦加徵一~三倍的荒地稅。若經加徵荒地稅滿三年後仍不使用,政府有權按土地價值收回該土地。

3、 以下幾種情況的土地不會加徵荒地稅:

1. 因農業生產或政策之必要而休閒:如果土地因為農業生產的特殊需要或政策要求而暫時休閒。

2. 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:當某地區的農業生產經濟效益不高,土地被休耕。

3. 因公害污染不能耕作:如果土地受到公害污染而無法使用。

4. 因灌溉、排水設施損壞無法耕作:當土地因灌溉或排水設施的損壞而無法進行農業活動。

5. 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耕作: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土地無法使用。

 

土地法§88
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60001&flno=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