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案件申辦流程
1.戶政事務所-申請除戶證明書
2.國稅局/地方稅稽徵機關-查調被繼承人財產、所得及贈與資料
3.國稅局-申報遺產稅
→提出納稅保證→核發「同意移轉證明書」。
一繼承人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,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;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,亦可在前述期間內,申請延長3個月。
4.地方稅稽徵機關-查欠地價稅、房屋稅
5.戶政事務所-申請印鑑證明
6.地政事務所-辦理產權移轉登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