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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共同買房共同登記該注意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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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舉手問

懇請前輩幫忙與建議,腦子快炸,實在沒經驗,不知如何處理...

總覺得哪裡怪,很不安...

家父與阿伯兄弟兩人80多歲了,非常捨不得隔壁老鄰居要賣屋(現房客承租中),兩人滿頭熱要合購買下這40年的中古屋,念舊之餘也是想可續收房租當投資。(這房子在老舊社區,數十年幾乎沒有增值)

兩人滿腔熱血與情義,竟然認為現況購屋就好,也不用點交,又對合購合約怎擬,全無概念,甚至覺得很簡單很公平,就都一人掛一半不就好了嗎,甚至賣方代書怎說,兩老都好好好,甚至覺得也不用需要點交檢查(哎呀,老鄰居的房都這麼熟悉了)。

畢竟都八十多歲,這這這樣隨便開心買,又一付隨便簽就好,是不是未來會自找麻煩?(想到未來產權移轉或出讓時,後代子孫肯定有糾紛或談不攏,頭就快裂了...

 

問題說明:

1.親人共同買房共同登記該注意什麼?
2.現況交屋應注意事項

 

參考解答:

先說明現況交屋的部分,現況交屋應注意的是這比較屬於不專業的契約,許多屋主會用現況交屋,是為了避免民法359條的物之瑕疵責任,因為現況交屋時若是小瑕疵不影響居住或生活等,只要沒有涉及隱瞞重大瑕疵,求償都是較為困難的,比如電風扇遙控器沒付等等這種小瑕疵,因此若是現況交屋一定要特別注意,如果一定要選擇現況交屋,也一定要確實點交,並且在條款上註明清楚事後發現損害該如何求償,以免權益受損。

 

而共同買房上,大部分人會選擇登記在一人名下,其他人選擇預告登記,以免屋主自行將房屋售出或做其他會危害出資人權益的事情,而這種通常是因為出資人間並沒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等,比較難通過共同登記,但因您方是血親,因此如果透過共同登記,一人一半的產權也應簽好契約,將出資、獲利分配比例、稅費裝修費等與金錢有關的內容詳細簽訂清楚,並且請第三人公證,以免未來發生憾事時,讓房產不會淪為遺產,在販賣房屋或以後的轉讓上也需條列清楚,請您一定要勸說您家老要把契約簽訂清楚,避免後續是造成您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