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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房奴而不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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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做房奴而不得

       現代人如果想買房但現金不足,可以向銀行借款,申請房貸。分期付款30-40年,慢慢把貸款繳清。但是在過去,卻是想做房奴而不得。在漫長的帝制時期,以及在民國初年,房屋買賣很常見,私設的錢莊和官辦銀行也會發放貸款,高利貸也生意興旺,唯獨不見個人房貸,在魏晉以來的正史及民間的雜劇小說中,從來都沒見到任何一間金融機構開辦房貸。

        你可能會說,過去的人思想陳舊,不願意花明天的錢,做今天的事。但是有一本宋人筆記叫《白獺髓》,裡面講到北宋初年的浙江人,借了高利貸來裝修,然後節衣縮食的還債。高利貸的利息比房貸高多了,為了裝修連高利貸都借,可見古人們也不全是老古板。

      可能有人會覺得,以前的房子便宜呀,自備資金就夠了,不用貸款。但是,北宋初年的京官多半租房居住,南宋初年居民普遍住公房。明朝中葉北京的地價已經漲到每畝紋銀兩千兩,折合台幣也要四五百萬。

         合理的解釋是,當時的金融系統太落後,沒跟上買房者的腳步。不過這也許是好事,因為房貸的門檻越底,產生的房奴越多,然後房價也會水漲船高。